4 海水浴场环境状况初步调查
在每年浴季开始前,应对拟在本浴季开放的海水浴场进行环境状况的初步调查,对可能影响浴场用水水质的污染源进行调查,同时对其它可能影响游泳者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因素加以分析和评估。附录A列出了进行海水浴场环境状况初步调查时,要求评估的项目及调查报告的具体格式。一般要求在浴季开始前15天完成该调查报告。
在对海水浴场进行调查、分析时应注意:
—— 污水处理不当、粪便或化学物质排放或溢入水体,对浴场的水质产生的环境质量风险;
—— 调查海水浴场周围所有的排污口,包括市政雨水、农业废水或径流的排放口;
—— 调查海水浴场周围的可能会危及游泳者人身安全的危险隐患;
—— 初步估算本浴季游泳者的密度、水深的变化;
—— 水质随降雨所产生的波动。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确保一旦市政或工业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可能会引起海水浴场的水质恶化时,能及时通知相关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根据上述评价结果,在海水浴场环境状况初评报告中“公告建议”一栏将对该海水浴场的环境状况进行初步的综合评估,给出综合评价结论。
5 海水浴场开放前的系统监测
在浴季开始前15天,完成对海水浴场环境质量的全面监测工作。
5.1 监参数
海水浴场的监测参数分为微生物参数、物理参数、化学参数、有毒微藻四类,具体监测项目详见表1。监测参数要覆盖所有的必测项目和根据浴场的具体情况筛选出的选测参数。
其中必测项目为:粪大肠菌群、水温、水色、透明度、pH、盐度、溶解氧、漂浮物质。其余均为选测项目。
确定选测项目时,可根据海水浴场的实际情况,包括:浴场的环境现状、排污口调查资料、海域多年历史资料等,对选测监测参数进行适当的增减,以能反映本海水浴场的海水质量状况为宜。
5.2 监测时间
各海水浴场应在浴季开始前15天,对海水浴场的环境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的监测。
5.3 采样站位
根据随机均匀、重点代表的站位布设原则,布设的调查断面和站位应基本均匀分布于整个浴场,同时应覆盖整个海水浴场。调查的主断面应设在往年每天平均就浴人数最多的地方,每个海水浴场的监测站位总数不得少于3个站位。采样站位应包括浴者密度最大的点,以及易受外部粪便污染的外围点。
5.4 样品的采集方法
样品的采集按照GB 17378.3和GB
1737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采集表层水样,建议采集的样品深度为水表层下30cm。微生物样品的采集需在无菌状态下进行。
5.5 样品的分析方法
样品的分析方法和所引用的标准见表1。
5.6 监测结果
样品的监测结果按附录B中的要求进行填报。
5.7 海水浴场开放前环境质量评价
根据所得监测结果,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对海水浴场的环境质量进行全面的评价。
6 海水浴场开放期间的常规监测
6.1 监测
海水浴场开放期间对浴场实施定期监测,浴季结束时中止监测。
6.2 监测参数
必测项目为:粪大肠菌群、水色、透明度、pH、溶解氧、盐度、漂浮物质、水温、潮时、潮位、波浪、风力、总云量、降水。
表1 海水浴场系统监测的参数和分析方法